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真的醉了!“无证醉猫”闯卡发生事故 |
【环商讯报道】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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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9月2日(农历2024年7月30日),星期一讯:真的醉了!“无证醉猫”闯卡发生事故!。
无证驾驶太大胆
酒后驾驶太猖狂
若两种违法行为并存
那肯定是罪加一等
饮酒后驾驶本就后患无穷
如果驾驶人在明知自己无证的情况下
醉酒驾驶,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8月26日23时
男子醉驾、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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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9月2日(农历2024年7月30日),星期一讯:真的醉了!“无证醉猫”闯卡发生事故!。
无证驾驶太大胆
酒后驾驶太猖狂
若两种违法行为并存
那肯定是罪加一等
饮酒后驾驶本就后患无穷
如果驾驶人在明知自己无证的情况下
醉酒驾驶,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8月26日23时
男子醉驾、无证驾驶
8月26日23时许,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接到路政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驾驶员在荣乌高速108km+200m处发生单方事故,已被带至酒馆收费站。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详情。
民警到达现场后
现场弥漫着阵阵酒气
民警对驾驶员史某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
经对史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血检测。
经询问得知,
史某因腿受伤,
当天中午朋友们前来看望,
期间喝了很多酒,
酒后史某驾车从养马岛收费站
闯卡上了高速,
因意识不清发生事故,
被路政人员带离高速。
事情至此,依然没有结束,在后续调查中,民警交警又发现史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醉驾,后果严重!
在该起事故中,史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对于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醉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每位驾驶员都应牢记于心
无论新司机还是老司机
又或是正在考取驾照的“萌新”
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
主动拒绝酒驾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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