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醉酒驾驶撞车后叫嚣民警,一男子被刑拘 |
【环商讯报道】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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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农历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讯:撞车、撒泼、丑态百出......烟台这名男子被刑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经典的警示标语
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
但有人对酒驾的危害仍认识不够深
心存侥幸,自恃技高一筹
无视法律以身试法
……
最近,烟台就有这么一位男子
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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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8月2日(农历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讯:撞车、撒泼、丑态百出......烟台这名男子被刑拘!。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经典的警示标语
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
但有人对酒驾的危害仍认识不够深
心存侥幸,自恃技高一筹
无视法律以身试法
……
最近,烟台就有这么一位男子
醉酒驾驶撞车,还不断叫嚣民警
一顿酒后胡话,让人目瞪口呆
案例简介
7月26日22时10分左右
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接到报警
称芝罘区胜利路所城里西门附近
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肇事驾驶员有饮酒嫌疑
大队立即调动附近警力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
民警闻到驾驶员于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
且身体站立不稳、语言含糊不清
明显处于意识不清醒的状态
民警立即将其与车辆分离
将车辆熄火、取走车钥匙
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但于某在酒精的刺激下
处于意识混乱状态
一会儿承认开车
一会儿又强烈否认
始终不配合呼吸式酒精检测
你还别说
这哥们儿胆还挺“肥”
酒后开车,够大胆吧
这还不止,更出格的还在后头
于某开始辱骂、推搡执法人员
和围观群众
抢夺车钥匙、躺地不起、撒泼、对抗交警执法
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暂扣机动车
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取样
最终血液检测结果高达
249.7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酒醒后的
于某在做笔录时
对当晚发生的事完全想不起来
看到执法记录仪视频中的自己
不曾想作出了这些出格举动
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但为时已晚
由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突然转向引发事故
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会以
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其不配合警察执法的行为
将会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随案移送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
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一时爽,失态出洋相
酒驾之人
可能会在酒精的作用下
做出系列匪夷所思的行动
当拿起钥匙发动汽车前
请想一想你的家人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开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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